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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-111年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靜態成果展

說 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18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10065778號函核定辦理靜態成果展。
二、 活動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活動日期與時間:112年3月24日至112年3月27日10:00-18:00。
(二)活動地點:臺北市萬華區三水街70號(巷仔內教室)。
三、 活動相關資訊如附件,並公告於海外任教計畫官方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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