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訂108年度前(含)入班之資訊二專班學員(應修學分為30學分),需於110年08月31日前提出「科技領域-資訊科技科」加科登記申請,逾期者將不再適用30學分之科目表,應配合最新版科目表。
經過教育部會議討論,同意107、108年度錄取資訊二專班學員,其「科技領域-資訊科技科(30學分)」加科登記申請可順延至111年12月31日前提出,逾期者不再受理。
請修完學分並通過APCS的學員,主動向師培中心詢問相關程序及時程,謝謝。
請下載相關表件,並於110.8.1前寄至本中心收,以利加科登記作業順利進行
表單下載網址:http://edcourse.tut.edu.tw/p/406-1024-475,r50.php?Lang=zh-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