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抵免公告)109班、110班、111班資訊二專班
1.學分抵免申請為111.06.06(一)-111.06.20(一),逾期不受理,申請辦法及審查認定表(如附件一、二)。 2.請於時間內繳交,親送或郵寄(郵戳為憑)兩者皆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