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補助「合格教師」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

▲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
▲ 111學年度馬來西亞獨立中學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

一、 依教育部110年8月18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00093385號函核定「合格教師申請補助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工作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計畫目的:教育部為落實新南向政策,鼓勵我國優秀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任教,協助新南向友好國家華語文學校充裕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師資。
三、旨揭簡章公告於「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」(http://tsn.moe.edu.tw)及「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計畫官網」(http://teab2.nptu.edu.tw),110年11月1日(星期一)甄選報名截止。
四、本校受教育部委辦旨揭計畫甄選相關事宜,為因應COVID-19疫情防治,爰製作甄選說明影片並公告於「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計畫官網」(http://teab2.nptu.edu.tw)。另本案聯絡資訊如下:(08)7663800分機17004鍾祈慧小姐,電子信箱:teab@mail.nptu.edu.tw。

修正資訊(110.11.08更新)
1.「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」第2點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以臺教師(三)字第1100146691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行政規則)1份
2.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